经过了多年的多元化经营拓展之后,目前大多数证券公司仍难以摆脱靠天吃放的命运,在这样的情境下,证券公司参与债转股只能甘当配角。 溧阳市最正规信用最好的配资公司
记者注意到,群兴玩具近四年来的每次重组均伴随市场质疑和监管关注。交易方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交易对手股东内部未能批准、核心条款无法达成意见……自2014年首次尝试跨界转型失败起,群兴玩具重组可谓屡战屡败。事实上,群兴玩具的管理层早已无心经营。这家曾被冠以“玩具大王”的企业近年来营业收入直线下滑,由2012年顶峰时的5.05亿元滑落至2017年的5394万元。2017年三、四季度,公司甚至交出了营收为零的报表。是什么原因使得昔日的“玩具大王”滑入泥潭?除了行业原因外,管理层或难辞其咎。公开信息显示,自2014年7月起,净利润连续三年下降的群兴玩具玩起了资本游戏。彼时,控股股东群兴投资利用重组手游公司星创互联带来的“利好”行情,半个月内大举套现约9亿元。那次套现曾被市场称为“九年盈利不抵一朝减持”。不久后,该重组告吹。尽管重组失败,但尝到个中甜头的控股股东随后多次故伎重演,四年内先后披露了与核电、锂电池以及磷矿从业公司酝酿重组的公告,但又先后以各种理由告吹。与此同时,群兴玩具的主营业务经营每况愈下,公司不得不退出玩具生产业务,并大幅裁员。根据群兴玩具2017年年报,大裁员后的上市公司仅剩26名在职员工,其中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均为零,仅有3名销售、5名财务和部分行政人员,公司的主营业务也转型为玩具渠道业务。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40.55万元,亏损3.27万元。而令投资者担忧的是最新股权转让交易对方的履约和经营能力。据披露,尽管受让方实控人王叁寿在大数据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但受让主体成都星河、深圳星河以及北京九连环3家公司成立时间至今均不满一年,且尚未开展任何具体业务,财务数据也一片空白。对上述情况,深交所已向群兴玩具发函“高度关注”。光洋股份:早已着手让权群兴玩具披露股权转让公告后不久,另一家股价连续涨停的公司光洋股份也披露了控制权转让方案。自10月19日触及公司上市以来的股价最低值后,光洋股份股价便打开了上涨通道,迄今涨幅亦已翻番。11月11日晚间,光洋股份披露了东方富海拟以12亿元接手控股股东光洋控股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占总股本的29.61%)的消息。记者注意到,光洋控股此番转让控股权早有先兆。光洋股份——这家2014年登陆资本市场的江苏企业,上市后便出现业绩大幅波动。2017年,公司净利润更是缩水逾八成,扣非后净利润仅131万元。光洋控股今年6月就已着手为公司控制权的转让铺平道路。回溯公告,光洋控股将自身分立为存续光洋控股和程生控股两家企业,其中光洋控股全部债权债务和损害赔偿的义务和经营结果(盈亏状况)都将由程生控股承继。同时,程生控股还接受了光洋控股的所有职工。公开资料显示,光洋股份2017年曾因未披露占用子公司天海同步超4000万元资金而遭到深交所和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监管。其中,深交所对时任光洋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吕超(此后被罢免)、现任董事长程上楠、董事兼总经理吴朝阳、董事兼财务总监程上柏给予了通报批评;江苏证监局则对公司下发了警示函。与群兴玩具疑点重重的转让方案截然不同,光洋股份控股权的买家具有较强确定性。参股东方富海的宝新能源2017年年报显示,2018年东方富海将新增70亿元人民币和5000万美元(约合3.47亿人民币)的新基金管理规模。截至2018年4月,其投资对象中,今年IPO已过会的企业为2家,已在会里排队审核IPO的企业为4家,预计申报IPO的企业为18家。 延安必康:实际盈利能力稳中有升 长期趋势继续向好 告别加多宝 国资携手中植系托管中弘股份 成员需赚钱解决全队食宿问题 光伏行业在2018年景气度偏低。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26日,在已披露2018年年报的光伏行业上市公司中,业绩表现普遍不理想。跟芯能科技同一天披露2018年年报的向日葵,实现归属净利润-11.46亿元,同比下降4936.37%;东方日升实现归属净利润2.3亿元,同比下降64.2%。而此前已披露年报的拓日新能,2018年实现归属净利润0.89亿元,同比下滑45.51%。 神州数码决定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溧阳市最正规信用最好的配资公司
其次是重组停牌期限被大幅压缩,从原来的以“月”计算,到如今以“日”计算。根据原停复牌规则,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停牌后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不超过五个月。而新的停复牌指引显示,公司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申请停牌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更换重组标的的,累计停牌时间也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公司可以申请继续停牌,但连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5个交易日。不过,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国家军工秘密等事项,对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此外,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停牌锁价,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其三,对于信息披露确定性的要求提高了。由于原规则允许的停牌时间较长,因此原停牌期间的持续信息披露,主要体现以月为进度的分阶段披露。例如,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一个月内披露预案的,应当披露的内容包括交易对方类型、交易方式、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等三方面;停牌两个月内无法披露的,需增加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尽调情况等内容,同时需召开董事会审议延期复牌议案等。而新的指引要求上市公司筹划重组申请停牌的,应当在停牌时即披露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及对手方。重大事项停牌极限为5日重大事项停牌的空间也被大幅压缩。根据原规则,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原则上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筹划控制权变更、重大合同以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以及签订重大合同、战略性框架协议等其他事项的,原则上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新的停复牌指引规定,上市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他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当分阶段披露。确需停牌的,可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除此之外,其他事项如筹划非公开发行、签订重大合同等,都不得申请停牌。此外,破产重整原则上也不再停牌。实践中,部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过长导致公司长期处于停牌状态,其实是一种变相“无期限”停牌。对此,新的指引规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不停牌,确需停牌的,可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不过,新的停复牌指引也留了一定余地。针对实践中个别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的情况,考虑到核实及处置相关重大风险事项的需要,上市公司风险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严重影响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确有必要的,上市公司可以申请停牌。交易所可事中要求复牌新的停复牌指引还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在办理停复牌业务时的原则。一是交易所明确了可以拒绝办理停牌。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的,上交所依据指引及相关业务规则予以办理。公司的停牌申请不符合规定事由或指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上交所可以拒绝办理。二是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上交所称,对于发现停复牌事由不符合实际情况和规定的,事中可以要求公司复牌;公司未申请复牌的,可以强制复牌。对于事后监管发现存在滥用停牌权利、停牌事由不符合规定、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可以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证监会立案调查。三是明确可以暂停办理停复牌。停复牌指引显示,证券市场交易出现极端异常情况的,上交所可以根据证监会的决定或市场实际情况,暂停办理上市公司停牌申请,维护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新的停复牌指引规定了停复牌公示制度,即公司股票累计停牌时间过长或停牌过于频繁的,交易所可以视情况对其停复牌情况进行公示,包括停牌时长、最近一年内停牌次数、停牌原因、公司停牌进展披露情况等。深交所:减少停牌事由压缩停牌期限⊙记者 张忆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日前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停复牌指引》),并于11月21日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停复牌指引》从减少停牌事由、压缩停牌期限、强化信息披露、完善停复牌监管等方面,对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予以重点规范。此前,据深交所于2016年5月底发布的《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相关方筹划控制权转让和募集资金不涉及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停牌时间应不超过10个交易日;募集资金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现在,根据《停复牌指引》,筹划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外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事由的停牌均被取消;指引同时明确,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澄清有关事项等可以申请停牌。除减少停牌事由外,《停复牌指引》还大幅压缩了各类重大事项的停牌期限,特别是重组的停牌期限。比如,对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最长停牌期限大幅缩短至10个交易日;又如,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时限,由原来的10个交易日缩短至5个交易日(包括要约收购);而澄清有关事项需停牌核查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停复牌指引》还规定,破产重组期间原则上不停牌,确有需要停牌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对于停牌期限的例外条款,《停复牌指引》也进行了调整,并规定例外事项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个交易日。而此前,《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规定,上市公司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停复牌指引》中还规定:在不停牌情况下筹划发行股份重组的,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在方案披露前不得披露相关信息,除此之外的筹划重组事项,公司应分阶段披露事项进展,应当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值得一提的是,《停复牌指引》明确了交易所对重组方案进行审查问询及公司回复期间原则上不停牌。为增强监管威慑力,《停复牌指引》还明确了交易所可以对滥用停牌、无故拖延复牌、期满拒不复牌等行为采取现场检查、强制复牌等措施,对于股票累计停牌时间过长或者频繁停牌的公司,建立停牌信息公示制度等。据悉,本次《停复牌指引》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届时,深交所将根据市场各方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停复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