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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洱海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通过评审
来源:大理日报A1版 作者:涂序波 发布日:2010-06-07 13: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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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大理环洱海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6月4日通过专家评审。
    《大理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规划面积为661平方千米,北至上关镇,东至海东片区,西至苍山东坡海拔2200米以东区域,南北长约40千米,东西宽约2.8至7.7千米。
    规划的主要对象为自然文化资源,包括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规划区内具有突出价值的自然景观、文化景观及其他自然文化资源。
    在《大理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对苍洱自然保护区、水体生态保护区、山体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缓冲区、农业经济活动区、城镇经济活动区等作了明确的范围和保护措施;对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的范围、保护重点、保护措施都作了详细阐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第一次确立了清晰的保护对象。
    规划评审会上,专家组认为,《大理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基础研究工作扎实,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内容完整。规划理念和保护利用原则,符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大理滇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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